关于征集“清华大学天津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的通知

关于征集“清华大学天津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的通知

2020-12-18 21:49 | |

关于征集“清华大学天津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的通知

 

校友会校友:

 

根据414日第八届第九次常务理事会的决议,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友会校友的行为,并进一步完善校友会的文化建设内容,校友会决定在2018年下半年实施对“校友行为规范”的征集、设计、完善和发布。现将有关决议通知如下:

 

一、校友行为规范是指由校友会核心价值观念所决定的、校友会校友应该具有的行为特点和工作准则,它带有明显的导向性和约束性,通过倡导和推行,在校友会校友中形成自觉意识,起到规范校友会校友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习惯的效果。

 

二、由于校友会校友比较松散,又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因此校友会校友的行为规范是在各自工作岗位行为规范基础上的再规范,因此校友会校友的行为规范应为理念性、原则性的条例,不能过于细致。如果原则性的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施行一段时间后,积累了一定实施经验,条件成熟时可再制定《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三、经过秘书处有关人员讨论和有关专家考虑,清华大学天津校友会校友行为规范应从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展开:

 

第一个层面应是围绕校友会校友对母校的态度展开,体现校友对母校的自觉意识,如校友会校友应感恩母校、回馈母校,维护母校光辉形象等有关内容;

 

第二个层面应是围绕校友会校友在工作岗位应有的态度展开,体现校友秉承清华精神,应对社会做出贡献等有关内容。如校友会校友应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不忘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第三个层面应是围绕校友会校友对校友会应持有的态度展开,体现校友会校友对校友会应具备的意识,如遵章守制,积极奉献,促进校友会健康发展等有关方面的内容。

 

以上建议请校友会校友在思考、提供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时予以参考。

 

以上通知将发送到校友会微信公众号,并转入各个机构的微信群,校友若有好的建议,请发布在各自的微信群中。秘书处将设置专门微信群收集校友的意见与建议,集中予以考虑。

 

秘书处还将此通知发布到各位校友的电子邮箱,在电子邮箱中看到通知的校友,意见与建议也可以反映到校友会指定邮箱:tjdingwk@126.com

 

收集校友建议与意见的时限为一个月,截止期限为716日。

 

特此通知。

 

 

 

清华大学天津校友会

 

2018615